﹝一﹞黃副分處長講話
本分處99年法制講習專題演講----【行政程序法與行政罰法之概要】
本分處為加強同仁行政程序法與行政罰法之認識了解,特聘台中昭明法律事務所黃秀蘭律師專題演講,其講習題目為『行政程序法與行行罰法之概要』,並於99年8月12日(星期四)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,假本分處3樓訓練教室舉行。其辦理情形如下:
﹝一﹞黃副分處長講話

﹝二﹞講習及上課情形本分處同仁及區內事業之報名人數合計32人,課程講授主題內容計有『行政程序法概說」及「行政程序法制定目的』、『行政程序法之法律原則』、『行政罰法概說』『行政罰法之立法目的』等,講習內容談行政程序法所規範應迴避之事由,至少可歸納為:(一)該管公務員出現「個人利益」(含家族利益)與「職務利益」之衝突情事;或(二)該管公務員對於行政決定已有預設立場或有偏頗之虞者,該管公務員即有上述的迴避義務存在,以排除偏頗決定並防止利益輸送而維護公正決定之行政行為,好讓行政行為之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能夠信服。效益上了解在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裡,特別是公務人員在執行業務時都應有遵守行政法的義務。


﹝一﹞黃副分處長講話